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黔南高新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市管国有企业,省州驻泉单位:
《福泉市应急救护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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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
福泉市应急救护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提高我市机关干部、群众、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本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和《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要求,在全市机关(事业)干部、公安干警、消防人员、群众、教师、学生等群体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和关爱生命意识,提升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中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救援技能,全面提升公众综合素养,在全市形成“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起,全市每年完成救护员持证培训不低于240人,公益性培训不低于5000人,并长期坚持开展此项工作;2025年,重点人群培训率达到30%以上,2030年达到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提升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程度
1.应急救护进机关
通过应急救护进机关,提高全市各级干部职工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护技能,以便在灾害来临之际能自救和互救,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由市红十字会牵头,每年开展2期救护员持证培训,每期不少于60人,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安排2人参加救护员持证培训,力争“十四五”期末全市公职人员救护员持证12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应急救护进学校
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要联合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深入学校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救护技能培训、救护设施配置、救护服务阵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青少年生命健康,构建学校安全防护网。
(1)加大教职工救护员持证培训力度。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职工救护培训力度,积极推动全市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保安人员、宿舍管理员等参加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切实提高现场施救能力。每年开展1期救护员持证培训,人数不低于100人,力争全市重点教职员工救护员持证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市各中小学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工作。市教育局牵头,由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救’在身边”志愿服务队,每年不定期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应急救护知识公益性普及工作。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的理念;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要督导学校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高中开学军训内容,集中对学生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达100%。每年学校应急救护知识公益性普及学生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各中小学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应急救护进村居(社区)
市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救’在身边”志愿服务队每年不定期进村居(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护知识公益性普及工作,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要积极组织村居(社区)群众参加,通过活动,让群众了解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懂得如何正确、及时的自救互救,最大限度的挽救生命。每年村居(社区)应急救护知识公益性普及群众人数不低于2000人次。(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应急救护进企业
市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救’在身边”志愿服务队每年不定期进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护知识公益性普及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能力,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员工现场救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降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市红十字会、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好有意愿的企业开展救护员持证培训。(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红十字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二)提升现场救护能力
突出社区、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电力等重点行业,每年组织开展行业应急演练。组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自救逃生演练活动。(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经费保障
按照《贵州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指导中心关于贵州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员和救护师资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黔红培指发〔2020〕1号)要求,救护员持证培训收费标准:176元/人,考核合格者由贵州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指导中心统一颁发《贵州省红十字会救护员证》,市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共同筹措、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培训任务要求,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员参加救护员持证培训,保证组织人员到位,培训效果明显。
(二)积极倡导,注重实效。全市机关干部、公安干警、消防人员、群众、教师、学生都要积极参与应急救护培训,树立科学的急救理念,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文明风尚,为建设健康福泉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总结提炼,扩大宣传。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在工作推进中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扩大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加入到应急救护工作中来,不断提升群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